close
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今天遭法院強制執行刨除柏油路面,住戶再度站出來抗議,並提出新事證尋求翻案,住戶指出,民國63年的道路已設定為「私設通路」,提供給11戶住戶通行,決定集體提起告訴,要求地主恢復道路原貌。林森路一巷封路案,屏東縣政府和屏東市公所雙雙敗訴,高雄分院去年判洪姓地主勝訴,要求市公所刨除路面,今天法院強制執行刨除柏油路面,還地給地主。10多名高齡居民頂著豔陽,拉白布條抗議強行刨除路面。抗議的居民表示,「連出入口都沒有了,太無理了」,民國63年就立約要道路給居民通行,40年來道路已經是既成道路。黃姓住戶表示,經議員質詢後真相大白,最新物證顯示早在民國63年就已有立約在案,建使照資料清楚記載道路設為「私設通路」,提供11戶住戶通行使用,地主根本無權封路。住戶表示,地主與公部門訴訟期前,居民全不知情,今年3月高分院判決後才得知要被封路,現在有「私設通路」證明,決定集體採取法律途徑,要求洪姓地主立即恢復原狀,負起後續衍生出來的生命財產通行權益的損害賠償,討回公道,維護通行權益。

林森路一巷被封路刨除路面,住戶出面抗議。記者蕭雅娟/攝影

分享

林森路一巷被封路刨除路面,民眾改走單向道福田巷。記者蕭雅娟/攝影

分享

林森路一巷被封路刨除路面,住戶將集體提起告訴,要求地主恢復道路原貌。記者蕭雅娟/攝影

分享

林森路一巷被封路刨除路面,住戶出面抗議。記者蕭雅娟/攝影

分享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
    生活部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